谁也没想到风筝如此野蛮,居然当着万人私兵的面前将熊都打得口鼻窜血,还要去威胁杀了熊都。
这对于爱面子胜过爱一切熊都来说,无异于奇耻大辱!
“风筝,你娘的敢打我?”熊都犹自不服。
“打你又怎么样?”
风筝红唇紧咬,一脸怒容,对着熊都那张血腥的脸蛋,又是一轮狂搧,只把熊都搧得头婚眼花,神魂颠倒。
那些私兵吓得要命,几百名亲卫冲上来,就要营救熊都。
咔嚓!
风筝将剑抽出来,嗖的一下,在熊都脖子上滑过,滚滚血迹涌出来,蓝汪汪的眸子中泛着嗜血的霞光,“谁敢上前一步,我立刻宰了这畜生。”
那些亲兵哪里敢冲上来,俱都停在原地,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,不知该如何是好——他们俱都看的出来,公主风筝是真的怒了,而且看那疯狂的架势,真是什么疯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。
熊都被风筝连着搧了十几个巴掌,巴掌又脆又狠,搧的口鼻窜血,脸肿如猪头,摸着脖子上那殷红的剑刃,心里恨不得将风筝的奸上一百次,一千次,内心深处疯狂的咒骂着:臭娘们儿,野娘们儿,等我抓住你,强.奸你一百次,再让驴、马、牛都来强.奸你,直到捅死你为止。
但是此刻被风筝擒住,完全不敢反抗,就单单看风筝的冷媚模样,真有暴起杀人的冲动。“风筝,王妹,我就是与你开玩笑呢,你别当真!”熊都讨好的求饶。
“不让我走,把我捆得跟粽子似地,也是在开玩笑?”风筝一脸不屑,瞟着熊都那张猪头一般的脸,鄙夷道:“我现在搧了你的脸,打得你口窜血,其实也是再开玩笑的,熊都哥哥,你别当真啊。”
“啊,不当真!不当真!我知道风筝妹妹在与我开玩笑呢,怎么会当真呢?”
熊都都快气炸了肺,但却仍要求饶,“风筝妹妹,既然是在开玩笑,那就把我放了吧?好不好?”
“不好!”
风筝捏紧了熊都的脖子,哼道:“我还没有玩够?知道白刀子进,红刀子出的感觉吗?我真想玩一玩。”
熊都连忙摇头,“不好玩!真的不好玩,就和杀猪宰羊一个感觉,臭烘烘的,不好玩,风筝妹妹,我知道错了,你不要再折磨我了,好不好?”
看着熊都如此窝囊的样子,风筝心中更加瞧不起,意兴阑珊,笑道:“你会放我走吗?”
熊都说道:“放!一定放!风筝妹妹是公主,谁敢为难风筝妹妹,就是为难我,我绝对不会放过他。”
“说的好听,可是我根本不信你这个卑鄙小人的话!”
“风筝妹妹,我是说真的,你不信,那要怎么办?”
“好办呀!”
风筝狡黠的一笑,拿过绳子,将熊都捆上,仍在小白马的马背上,翻身上马,对一万名私兵说道:“我现在沿着这条路东南而行,半天之内,你们谁也不许追上来,否则,我就砍了熊都的头!”
那些私兵面面相觑,没一人肯让路。
“不让路吗?”风筝满脸杀气,举着剑,一挥而下。
熊都大声高喊,“Cāo.你们***,都是石人吗?还不快让开,放公主离开?”
熊都发了话,他们谁也不敢违背,从中间让开了一条路。
风筝自信的笑了笑,顽皮的说道:“你们谁也不许追哦。”打马飞奔,沿着平坦草原,一路东南而行,那些私兵果然不敢追逐。
风筝打马飞奔半日,觉得离大队人马远了,这才将熊都扔到地上,望着他那张血肉狰狞的脸,冷如冰霜的说道:“你根本不配做我的男人,你降服不了我,你不过是个纨绔,你没有征服我的本事,若再死乞白赖的纠缠我,我可就不顾及你爹爹左贤王的面子了。”说完,夹马飞奔。
熊都仍被绑得死死的,挣扎不掉,满肚子窝火,看着风筝那匹白马逐渐远去,疯狂怒吼:“疯女人,我要你做我的奴隶,一辈子的奴隶。”
熊都就这么被绑了两个时辰,一万铁甲营才飞快的赶到。
亲卫长红善急忙下马,为熊都解开绳子,跪在他面前,扣头道:“红善没有照顾好小王爷,求小王爷赐罪。”
熊都手臂已麻,心里说出的郁闷,yīn着脸看着跪在面前的红善,想着自己的脸肿如猪头,冷冷道:“掌嘴五十。”
有亲卫过来啪啪的掌嘴。
众亲卫看在眼中,冷在心里。
掌嘴过后,红善的脸全破了,每一处都在冒血,他硬挺着不喊痛,对熊度说道:“小王爷,咱们回苏台吧,向左贤王说明此事,请王爷做个决断。”
“回去?”
熊都冷笑一声,“决不能就这么算了,风筝这个野娘们儿敢打我的脸,我就敢当众扒她的衣服,哼!传我的军令,立刻全力追赶风筝,不得拖延,此仇不报,誓不为人。”
“小王爷……”
红善还要再劝,熊都却已经翻身上马,疯了一般的催马前行,无可奈何,只好继续随行在侧。
风筝以为熊都吃了亏,再也不敢来纠缠自己,一路上走马观花,行路并不急切。
但是,听到马声长嘶,急忙下马趴在地上偷听,咬着牙,心里气得要命:好你个熊都,刚才真该宰了你……
此刻后悔也没有用!
风筝明白,熊都既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追自己,就是为了报仇而来,决不可能放过自己,被一万突厥士兵围住,可不是闹着玩的,只好催马逃蹿。
只是风筝的小白马长得好看,但腿短,行路却慢,听着马蹄声越来越响,也知道熊都越来越近了。
情急之下,记上心来。
她下了马,将马头掉向东北方向,攥紧了匕首,狠狠的马屁股上刺了一下。
白马受痛,长嘶一声,奔着东北方向跑远了。
“熊都,看你怎么找到我。”风筝狡黠的一笑,运足了轻功,飞纵东南,居然不比骑马稍慢半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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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都之所以能追上风筝,而且找对了方位,就是因为红善惊于马蹄之声——这是突厥人的经验,只是红善更加精于此道。
“嗯?”
红善脸上包裹着伤口,趴在地上侧耳聆听,不由蹙眉道:“怎么往东北去了?”
熊都忿忿道:“她定然是害怕我们追上,半路使诈,逃亡东北去了,走,咱们往东北去,追上她,为本小王报仇。”
一行人追至深夜,终于隐隐看到那匹白马的身影。
熊都兴奋的大笑,“风筝,你个臭娘们儿,你跑不掉了,哈哈……立刻停下,不然乱箭射死。”
他吼了好多遍,小白马仍在再跑,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。
熊都勃然大怒,“射!给我放箭射死风筝。”
红善忙道:“小王爷,万万不可,您要三思呀。”
“就你事多,胆小鬼!”
熊都夺过弓箭,拉弓射箭,嗖的一下射出去——他的骑射功夫出类拔萃,几乎达百发百中的境地。
嗖!
大箭划破夜空,只听马声长嘶,它屁股中了箭,却跑得更快了。
“还跑?你以为你是公主,当我不敢射你?”
熊都弯弓搭箭,对准了马背上的黑色射箭,嗖的一箭射出去,却没有听到娇痛的惨叫,居然没有半声音。
“怎么回事?射偏了?”
熊都对着马背上的黑色连射三箭,俱都落空,此刻方才恍然大悟:“糟了,咱们被骗了,马背上没人。”
众侍卫领悟过来,对着小白马一顿攒射,小白马倒地不起。
熊都冲到跟前一望,果然无人,气得破口大骂,“风筝,敢耍我,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,追,掉头,继续追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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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筝一路直奔东南而行,半路居然遇到一个有着二百多人的中原商队。
突厥与中原虽然打仗,但暗中却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,双方都不为难经商的商队。
中原人喜欢突厥人的皮草,突厥人喜欢中原人的各种轻工业品,灵巧的生活用品,而且这些东西是突厥人所不能创造的,所以,除了少数不讲道理、蛮横的部落,比如鄂步族,是不是为难商队的,最多让他们多出一过路费而已。
风筝看着中原商队,心中忽然有了主意。
半路遇到一处丛林,躲进去,再出来时,模样却全变了,以前生得灵秀野蛮,但现在看起来温柔腼腆,模样、气质与以前完全不同,衣服也换成了中原的服饰,脸颊饱满,鼻子也不再显得尖翘,除了眸子里隐藏着一的淡蓝,就与寻常中原女子无意——好高明的易容术,几乎与小道童一样出色。
风筝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,凑进商队,找到前面的女主事人,编瞎话,言明自己也是来突厥经商的,只是商队其他人都被野蛮的部族杀死了,只有她一人跑出来,迷了路,希望能与他们一同回去。
中原人在外,总是很团结,而且风筝这副打扮温柔乖巧,很讨那几个男掌柜的欢心,就把她留下来。
风筝极为开心。
如此一来,不仅有了伴,一路上不寂寞,还能躲得过熊都的追踪,真是一石双鸟的好计划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