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金庸小说迷,打我认识字开始,就喜欢上了小说,记得看的第一部小说就是金大的《射雕英雄传》,从我接触这本书后,就如黄河奔流之水,一发不可收拾,至今十余年来,金大的十四部小说,我看了一遍又一遍,每次看完后,我都会感慨,“我要是金大笔下的男主那该多好哇!”
金庸十四部小说中,我最喜欢的有六部,分别是射雕三部曲,《天龙八部》,《鹿鼎记》,《笑傲江湖》,这六部作品可说是空前绝后,内容精彩绝伦。
我叫武瑕,今年二十岁,是一个学生,酷爱武侠小说,业余爱好就是画画,每当我看完一本武侠小说,我就会根据书中的描绘,将书中我比较角色画出来(都是女的),贴在我的房间内,以供我没事意淫自己就是某本书中的男猪脚创造条件。
刚期末考试结束,面对着漫长的暑假,我甚是郁闷,为了能更快的打发时间,我再一次拣起了金大的书,独自趴在床上欣赏。随手拿了一本,乍一看是《倚天屠龙记》,这本书少说也看了四五十来遍了吧,要说背,我估计都能背出三分之一来,里面的故事情节可说是历历在目,无一不清楚。一目十行,没几个小时,这本书就看完了,旦觉没什么意思,将书丢到一边,准备出去散散步。
来到小区花园,我漫步走在小道之上。此时正是烈日当空,心想这样的天气,小花园中应该会很安静,可那想到,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,花园之中的人比比皆是,凡是有树阴的地方就会有人,而且多半都是些小情侣在那谈情说爱,你浓我浓的,看他们亲密的模样,叫人看了真他妈的心寒,明知道老子才跟马子分手不久,还给我唱这一出,这不是成心的气我吗?
无奈之下,出了小花园,准备到其他地方去转转,顺便物色物色个把美女,有机会就去泡,都二十的人了,这种单身的日子真TNND不好受。
出了小花园,路过一个小胡同,正准备穿过胡同到对面的商场(此地美女出没比较频繁)去转转。刚走进胡同,猛然听见前面不远出有女子在喊救命,心道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,莫非有人胆敢强奸未成年少女?可能是看武侠小说看多了的毛病,心中顿时升起了英雄救美的念头,好歹我身高八尺,体型虽谈不上魁梧,但起码打架还不会差到那里去。
心念之下,我快速向声音所发之处冲去,没跑几步,就见一身穿白色T血,下身迷你裙的少女蹲在地上大声嚎哭,走过去一看,见这女的长的还不差,那如凝脂的手上有一条长长的血痕,那小巧而美丽的脸畔上还有一道红色的巴掌印记,想必是遭到歹徒的殴打,但却不见有其他人在场。
我正准备询问,那少女一看到我走过来,连忙拉着我的手,惊慌的哭道:“有人打劫,呜~!有人抢了我的皮包。”
看着少女哀求的目光,内心顿时充满了英雄的气息,立刻状出一副见义勇为的模样,道:“抢你皮包的人呢?”
少女满脸泪痕,以一种敬佩且仰慕的目光看着我,指着左边转弯处另一个小胡同道:“他们抢了我的皮包,就往那里跑了。”
我在这生活了十几年,这里的地形自然是非常的熟悉,朝她所指的方向看去,当下心中一阵窃喜,那条是个死胡同,看来这是上天给我机会,知道我现在是单身寂寞,特地的给我送个美女过来。
我正气凛然的道:“你在这等着,我这就去帮你把皮包拿回来。”
“嗯!谢谢你了。”少女哽咽着说道。
丢下这句话后,我就朝那死胡同冲去,冲到那条死胡同口,就看见胡同的底端站着两个犯罪嫌疑人正在分赃,看他们的样子,年纪可能比我大,但他们的个子却都不如我,而且都是又黑有瘦的,一看就知道是营养不良造成的,以我高大(?)威猛(?)的身躯,要收拾这两个小强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。
胆子一大,我一边虎视眈眈的向他们走去,一边吼道:“你们两个,把东西给老子交出来,光天化日的抢东西,你们是不是想死。”
二人闻言,顿时把东西收好,也许是见我一个人,并没有丝毫的胆怯,其中一个平头矮个子獐头鼠目的瞪了我一眼,怒道:“要你他妈的管闲事,识相快滚一边去。”
我虚张声势的做了几个显示我有练过的动作,狠狠的盯着他们,道:“你们两给老子老实,老子不想动手,给你们次机会,快把东西交出来,要不然……哼哼,跟老子到派出所走一趟。”
“诶!我操你妈的,你他妈还没完没了了是不是。”另一个瘦个子满嘴脏话的骂了我几句,就朝我忽悠过来,只见他举起拳头冲了过来,眼见他一拳就要打在我的脸上,我立马朝他蹬出一脚,试问他的手再长,能长得过我的脚吗?他的拳头还没打到,我一脚正踢在他的肚子上,把他给蹬倒在地,因为用力过大,自己给惯力震退了几步。
那矮个子见瘦个子一上来就吃了我一脚没落到好,当即也朝我冲了过来。那瘦个子随后也爬了起来,又是几句臭骂,两人一左一右的朝我招呼过来。
要是一个一个的上,要搞定他们两对我来说还没什么问题,但两人一起上,对于这个没有武功的时代,我还真有些吃不消。此时,我只要借助我身高脚长的优势,给他们来了一阵猛踢,虽然这乱打之下,我吃了他们几脚几拳,但这两小子却也比我好不到那里去,每人最少挨了我七八下。
在大站优势的情况下,我那还会放他们的过手,又是几际重脚朝那个矮个子踢了过去,将矮个子踢倒在地后,旦见皮包就在他的手上,一脚将他踩于脚下,就去抢他手中的皮包。可这死矮子手劲还真他奶奶的不小,拽了半天,他硬是不放手。
正在我准备向矮个子挥拳之时,忽然感觉脑袋跟一个棍状的东西做了一次亲密的接触,顿时大脑一片浑噩,当我转过身朝后面看去时,只见那个瘦个子家伙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了根木棍子,正狰狞的瞪着我,我还没来得及反应,再一次跟那根木棍做了一次亲密的接触,眼睛一黑,脑袋一昏,人顿时就晕了过去。
我靠他妈的,这是什么世道,老子只不过想做一次英雄而已,有必要拿棍子敲我吗?也忒狠了吧!早知道是这样,我该先前就准备好武器,将这两个王八蛋狗日的家伙海扁一顿。
不知道过了过久,我浑浑噩噩的醒了过来,此时依旧是烈日当空,那绚丽的阳光无情的照在我的朦胧眼眸上,刺得眼睛都睁不开。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,正准备站起身来之时,忽觉脑袋疼痛无比,想必是受了那两棍的重击的缘故。
挣扎着站起身来,眺望四周,但见那两个王八蛋已经不在了,将他们的十八代祖宗臭骂了N遍,捂着混浊的头,走出了胡同。
一出胡同,我眼前顿时一亮,没想到在我昏迷短短的时间里,我居住了十几年的地方居然全部都改变了。这里没有先前的高楼大厦,而都是些由木头和土砖建造而成仿古式的房屋。本是混泥土修建的道路,此时都变成了泥巴黄土路。路灯变成了大树,电缆线变成了凉衣绳,本是一个繁华的都市,此时,却是一个充满古代气息的城镇。
这是那?
站在这熟悉而陌生的地方,我大脑一片混乱,素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"奇"书"网-Q-i-s-u-u-C-o-m"
出了胡同,来到了以前经常购物繁华、人口密集的大街,我又被吓了一大跳,这里依旧还是条大街,人口也非常的密集,问题是这里的人,穿着都非常的奇怪。在这个炎热的夏天,这里的人都穿着长袍大褂,女的就不说了,那些男的,个个都留着长长的头发,我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两个字:古代。
据我对历史的了解,和在电视里看到的古装电视剧情景,我眼前的这一切,都只能表明这是古代。
难道我时空穿梭了不成?来到了古代?还是我脑子被打坏了,眼前出现的都是幻觉?
正在不知所措之时,忽然一群人一蜗峰的往大街的东边跑去,只听其中一个老者面露紧张而喜悦的表情大声喊道:“大家快呀!韦小宝的书座要开始了,听说今天讲的内容是前不久才发生的江湖大事,很是精彩呀!”
韦小宝?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的耳熟,鹿鼎记?不会吧!难道我到清朝来了?
脑子中满是疑问,看着这川流不息的人群,为了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,眼见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汉子走了过来,我忙将他拉住,作了个揖,问道:“请问大叔,你们这是上那去呀?”
“这你都不知道。”那中年汉子歧视的目光看着我,道:“我们是去丽春院,听韦小宝韦大师说书呢!”
丽春院?韦小宝?我靠!难道我真的来到了鹿鼎记的世界里?
我实在还是不敢相信会有这等事情发生,确定道:“这里可是扬州,而目前所属朝代可是清朝康熙年间?”
中年男子瞥了我一眼,神情古怪的道:“这是扬州不错,但却不是什么清朝康熙年间,而是正大金庸年间,有没搞错,没时间跟你瞎胡说,我要去听书了。”
正大金庸年间?我靠,有这个朝代吗?金庸?我的个天啦!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!